签证概览
塔斯马尼亚技术就业(TSE)计划为澳大利亚 190 子类(Subclass 190)技术提名签证提供州政府提名,使在塔斯马尼亚就业的技术工人能够通过优先职业(Priority Occupation)选项或长期就业(Long-Term Employment)选项获得永久居留权。每个选项都有具体的工作时长和资格标准。
申请资格要求
申请人必须满足就业、薪资、居住、技能评估(Skills Assessment)以及雇主相关标准,才有资格通过 TSE 计划获得塔斯马尼亚 190 子类签证提名。
工作要求
- 若通过优先职业选项申请,在递交申请前,您必须在塔斯马尼亚从事与您的技能评估紧密相关(属于同一 ANZSCO 3 位代码组)的工作至少 9 个月;若为教师、医疗或专职医疗(allied health)职业,则至少需 6 个月。若通过长期就业选项申请,则需至少 15 个月。
- 在合格期限内,平均每周工作时长必须至少达 20 小时。
- 年薪必须至少为 57,000 澳元,或时薪至少 28.85 澳元,此薪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、津贴、奖金或临时工补贴(casual loading)。
- 如果您是自雇人士或承包商,则需要有相关技能评估,并在塔斯马尼亚拥有至少 12 个月的商业活动记录。
- 必须存在真实且持续的职位需求,包括在申请时至少还有 3 个月有效期、总时长不低于 12 个月的雇佣合同。
- 若通过优先职业选项申请,您的职位必须满足该职业所列出的任何附加职业限制(occupational caveats)。
- 若通过长期就业选项申请,您的职位必须满足该职业所列出的任何职业限制。
技能评估
- 若通过优先职业选项申请,您的技能评估职业必须被列入 TSE 优先职业清单。
- 若通过长期就业选项申请,您提名的职业必须在澳洲内政部(Home Affairs)为 190 子类签证设立的技术职业清单上。
- 您的职位必须与您的技能评估紧密相关(属于同一 ANZSCO 3 位代码组)。
居住要求
- 您必须目前居住在塔斯马尼亚,并且有意愿继续在此居住。
- 您的受赡养人不得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其他州或领地;他们必须在您申请州政府提名前至少三个月,迁至塔斯马尼亚并在此定居。
- 您必须真诚地有意在获得提名后,继续在塔斯马尼亚当前所在的行业工作至少两年。
雇主资质
- 您的雇主必须是一家在过去 12 个月内一直在塔斯马尼亚积极运营、根基扎实的企业(除非您职业有更长的限制期要求)。
- 您的薪酬与工作条件必须不低于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待遇。
所需材料
- 允许临时工作(casual employment),但必须遵守澳大利亚公平工作监察专员署(Fair Work Ombudsman)的规定。